

交了2万元定金预订期房,准备明年结婚时入住,不料新房交付时,却发现房子已经卖给了售楼小姐,且该售楼小姐已经入住。昨日,市民王先生来到汉阳区建桥街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。
王先生说,去年5月他在汉阳某小区定购了一套90平方米的期房,双方谈妥价格后,他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协议,并交纳了2万元定金。今年4月,他准备交纳首付费用,可是开发商却没了回应,直到6月底,才发现房内已有人入住,而且入住者正是该楼盘的售楼小姐。王先生多次找到开发商询问,但对方总是百般推脱,最后表示愿意退还定金。
汉阳区建桥街司法所法律专家表示,按照法律规定,王先生交纳了定金,开发商不履行承诺,一房两卖,属于违约,应双倍返还定金。另外,该法律专家也提醒市民,在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时,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,双方按照约定最好向登记机构申请一个预告登记。这样一来,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,对方私自处分该不动产的,不发生物权效力,提前为自己的权益上保护罩。(徐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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